
《办法》),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。其中,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嵌入信贷乱象,《办法》第十二条划出明确红线: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,不得为贷款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。第一财经记者多方采访了解,这一规定直击长期存在的支付与信贷深度捆绑的行业顽疾,不仅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,同时也切断了金融营销变现路径,共同构成对支付机构金融业务模式的
,展示的时候必须和支付工具区隔清楚。”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称,在清晰区隔、无诱导误导的前提下,贷款类产品在收银台非支付工具区域独立展示,应该是符合监管导向的。行业收入结构深度调整《办法》第十二条的两项核心禁令,分别从展示入口和营销服务两端形成闭环监管。双重约束之下,或将彻底颠覆支付行业依靠场景流量变现的核心盈利逻辑。王蓬博认为,第十二条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影响是系统性且根本性的,它通过“不得将
当前文章:http://phi.hengmuyao.cn/csof/4w5zn.html
发布时间:20:28:15